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和政策观念的进步以及依法行政的规范化,现在看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确实需要进行修改.下面例举几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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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年8月28日对土地法修正后,征用土地的申报.审批.补偿.交地.使用等行为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2.取得土地权属.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不依法办理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其法律责任及其追究办法;
3.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超计划和超规模使用建设用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有关资料,非农业建设未按规定指标节约用地,征收征用土地未依法足额补偿,侵占挪用被征收征用土地单位或个人的补偿费用如果给予行政处分等等,其法律责任及其追究办法.
4.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市县级土地部门主动或被迫与政府联手违规出让建设用地.